□ 陳明輝
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,“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,提升社會治理效能”“建設人人有責、人人盡責、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”。湖北正持續深入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。這是打造社會治理新格局、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的積極探索,目的就是夯實黨的執政基礎,完善社會治理體系。共同締造是湖北實施鄉村振興戰略、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抓手,有助于實現鄉村由表及裡、形神兼備的全面提升。鄉村是農民生于斯長于斯的家園故土,農民是鄉村的主人,不僅是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的受益者,更是重要的參與者、建設者、監督者、檢驗者,切實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,至關重要。
培養農民綜合素質,增強農民主體能力。深入推進共同締造,需要權利主體具備一定的認識水平和專業技能,以投身鄉村建設的實踐,推動解決鄉村建設中的“燙手山芋”和“硬骨頭”。第一,依托新媒體、“互聯網+”、送教下鄉、農村講堂等方式和載體,加強科普宣傳教育,引導廣大農民信科學、懂科學、用科學。第二,就地培養更多愛農業、懂技術、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,有序引導大學畢業生到鄉、能人回鄉、農民工返鄉、企業家入鄉,增強鄉村建設的主體力量,激活鄉村振興活力,培育面向市場、面向國際、面向未來的高素質農民隊伍。第三,健全農民培訓體制機制,确保農民技能培訓、思想教育常态化長期化,提供培訓跟蹤建設、确保培訓結果有效轉化,上下同步、内外兼修、點面結合提升農民綜合素質,增強農民參與鄉村共同締造的主體能力。
建立多元激勵機制,引導農民主動參與。共同締造本質上是黨的群衆路線的生動實踐,是當前人民群衆開展基層民主治理的創新路徑。在共同締造的實踐中,要建立起多元激勵機制,從内到外進一步引導廣大農民從“要我做”向“一起做”轉變,從旁觀者心态向主人翁姿态轉變,使共同締造惠源群衆、惠澤群衆。一是堅持黨建引領,多元共治。以黨組織、黨員為依托,建立健全共同締造組織體系,團結帶領村民參與共建。在村級層面各村依托“共同締造”互動平台,搭建多元組織參與鄉村治理平台,建立“新鄉賢”“新人才”“新農人”志願隊伍。在鎮級層面探索成立鄉村治理聯合會,為各村“三新”隊伍提供具體的政策解讀、志願培訓等服務。充分調動各方人才紮根鄉村、服務鄉村的積極性,形成以“新鄉賢”“新人才”“新農人”隊伍為主體框架的鎮村鄉村治理新體系。二是尊重群衆主體地位,推動締造為民落實落細。各村黨組織應因勢利導,充分激發群衆的積極性、主動性、創造性,村組涉及群衆重大利益事情問計于民、共商共議。同時,村級單位可結合自身情況成立理事會,制定村規民約,推動村民參與鄉村治理,實現自治共治新格局。三是堅持統籌并舉,建立完善多方激勵機制。依托不同單位職能特點,整體推進共同締造,形成有特色、可複制的先進經驗,做好示範點、模範區工作,力求取得以點帶面、共同參與的良好效果。
拓展廣泛參與渠道,夯實農民主體地位。共同締造根植于增進民生福祉的實踐中,确保其穩健運行的關鍵是有效落實決策共謀、發展共建、建設共管、效果共評、成果共享“五共”機制。一是因事制宜為農民提供多元化選擇,豐富農民參與的方式。依據項目與事件的差異化特征,拓展農民知曉、表達、選擇、實踐的機會。例如,與農民生産生活及個體發展密切相關的事項,構建群衆直議模式;與投資企業相關的合作事項,構建以村民代表為基礎的村企共治模式。二是完善利益表達與協調機制,增強農民參與的程度。在共建咨詢會、共謀論證會及共評聽證會等環節要看到農民的身影,多提供表達訴求的發聲渠道。與此同時,針對可能存在的利益糾紛,構建完備的事前評估、過程監管、事後評價的協調機制,激發農民參與共同締造的熱情。三是重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作用,壯大農民參與的力量。農村基層黨組織是落實共同締造的“排頭兵”,也是将農民聚合起來,完善問需、問計、問策于民機制的“推進器”。農村基層黨組織可以凝聚起緻富能手、返鄉鄉賢、創業大學生等群體的能量,通過“築巢引鳳”讓想幹事、能幹事的各界人士都能紮根鄉野沃土,積極參與共同締造實踐,一起提升共同締造效能。
(作者為77779193永利官网副教授)
來源:湖北日報 https://epaper.hubeidaily.net/pad/content/202308/08/content_237318.html
